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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用生态补偿杠杆引导环境治理

2015-06-02 15:298840admin
闽江是福建省最大的河流,流域面积约占福建全省面积的一半,滋养着居民1200多万人。
  地处闽江源头的南平市延平区文夏养猪场,年出栏生猪近万头,每天产生的污水在40吨左右。在这里,冲洗猪舍的污水都要先经过场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固液分离,干粪作为肥料备用,粪水则生成沼气资源,实现了污水“零排放”入河。
  “刚开始搞这个污水处理设施,我心里也挺没底的,担心投入太大,和收益不成正比。”作为养猪场的老板,老余说出了当时的顾虑。但市里提供的33万元生 态补偿资金,让他下定决心试一试。为了循环利用,老余还在附近山头种了一千多亩的茶园和果木,处理过的污水变成“清流”,正好可以用来浇灌,猪粪也就成了 最好的地肥。
  南平市环保局局长毛向东介绍说,南平有85%以上的面积为林地和水域,是福建重要的林区和生态屏障,水和空气质量全年达标率接近100%。“生态补偿资金这根杠杆,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大家自觉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取得成效。”
  在福建主要流域的上游,大多分布着像南平、龙岩、三明这样经济欠发达的山区或革命老区,下游则聚集着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形成了经济上山海互补、环境上相互依存的流域经济带。
  从2003年起,福建省九龙江流域就在全国率先启动生态补偿机制,随后推广到闽江流域,由位于下游的厦门、福州等市分别对上游龙岩、南平等地进行补偿。目前,闽江流域每年用于上游补偿费用共计1.5亿元,九龙江流域为1.4亿元。
  今年1月,福建省政府又出台了《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简称“办法”),明确从今年起在跨设区市的闽江、九龙江、敖江等重点流域实行生态补偿 办法,资金筹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对水质状况较好、水环境和生态保护贡献大、节约用水多的市县加大补偿。
  根据福建省发改委的初步测算,3个流域共可筹集生态补偿金不少于10亿元,比目前每年约3亿元的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总额增加了2倍多, 约70%的资金将分配到流域上游的南平、三明、龙岩地区,主要用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企业环保搬迁改造、水 生态修复、水土保持、造林防护等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
  2007年,福建省就创造性地实施了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开创了全国区域性生态公益林补偿的先例。
  在德化县涌溪水利发电厂的上游,有一片一万七千多亩的生态林。每年年底,德化县林业局副局长赖景旻都会到涌溪水利发电厂,向厂长林建良“催要”16万元的生态补偿金。
  德化县是我国著名的工艺陶瓷生产和出口基地,同属闽江水系的涌溪从中流过。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烟囱林立、村村点火、户户冒烟,让德化县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森林覆盖率只有50%左右,水土流失现象严重,给下游地区用水带来了影响。
  后来,德化积极开展生态公益林非木质利用的试点工作,大面积复种水源涵养林。林子不让砍了,习惯了砍树卖钱的林农,生计一下子没了着落。
  “政府财政投入是一方面,还需要靠下游补偿上游的生态资源有偿利用制度,让下游受益者拿出生态补偿金,发放给林农。”赖景旻说。
  福建省发改委区域处吴聿华介绍说,从2013年开始,福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又提高到每亩17元。其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0元。截至目前,省级以上财政共安排的7.29亿元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有6.7亿元已提前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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